近年来,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(以下称青龙检察院)始终积极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在办理案件中全面落实“应听证尽听证”要求,以检察听证为抓手,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办案,让公平正义“可触可感可信”,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三年来,青龙检察院共开展检察听证171件,听证后当事人息诉服判率达100%,实现案结事了人和,为县域内社会和谐稳定注入检察力量。
一、搭建听证平台,让公平正义“看得到”
(一)高站位谋划推进。青龙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听证,将其作为“一把手”工程,纳入年度重点工作,定期研究部署,分管领导充分发挥“头雁”作用,自觉将检察听证工作与其他检察工作共同谋划、推进。结合本地实际,明确听证范围、程序和要求,确保检察听证工作有序开展。
(二)高标准配置设备。配备高清视频会议系统、同步录音录像设备、电子显示屏等设施,实现听证过程全程留痕、实时监督。同时,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,设立听证接待区、候谈室等功能区域,为听证参与人提供舒适便捷的环境。
(三)高质量组建队伍。组建由员额检察官、检察官助理、书记员组成的听证工作团队,定期开展业务培训,提升听证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。同时,积极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人民监督员、律师等担任听证员,创建并及时更新听证员库,实现听证员专业化、多元化。
二、创新听证方式,让检察办案“更高效”
(一)线上线下融合听证。针对外地当事人不便回青的实际情况,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,开展线上听证会,实现听证“零距离”“不打烊”。在办理王某某诈骗申诉案时,申诉人远在外地,通过线上听证,申诉人足不出户即可参与听证,表达诉求,既节省了时间和费用,又提高了听证效率。
(二)简易公开听证。对于事实清楚、争议不大的案件,探索开展简易公开听证,简化听证程序,缩短听证时间,实现“简案快办”。在办理李某某交通肇事拟不起诉案时,邀请听证员、侦查人员、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等,在1小时内完成听证程序,当场宣布不起诉决定,既节约了司法资源,又提升了办案质效。
(三)上门听证解民忧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针对年老体弱、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体,主动上门听证,将听证室“搬”到群众家门口,让群众感受检察温度。在办理牛 某某刑事申诉案时,申诉人年近八旬,身体不便,承办检察官带领听证员、书记员等一行,前往申诉人家中开展听证,面对面听取申诉人的诉求和意见,最终促成双方和解,申诉人当场表示息诉罢访。
三、规范听证程序,让司法公信力“稳提升”
(一)规范听证告知。在案件受理后,承办检察官及时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听证,决定召开听证会时,承办检察官向当事人送达《听证告知书》,明确听证的时间、地点、方式、参加人等事项,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。
(二)规范听证准备。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,制作听证工作方案,明确听证焦点和争议问题。同时,提前与听证员沟通,向其介绍案件基本情况,确保听证员了解案件背景,为听证做好充分准备。
(三)规范听证流程。严格按照最高检《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》组织听证,听证过程中,由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、争议焦点和法律适用,当事人陈述诉求和理由,听证员提问、发表意见,最后由听证主持人进行总结发言。听证结束后,及时制作听证笔录,由听证参加人签字确认。
(四)规范听证结果运用。充分尊重听证员的意见和建议,将听证结果作为案件处理的重要参考依据。对于听证员一致同意的处理意见,依法作出决定;对于听证员存在分歧的意见,综合考虑案件事实、证据和法律规定,审慎作出决定,并向听证员和当事人说明理由。
四、强化听证效果,让矛盾纠纷“真化解”
(一)释法说理促和解。将释法说理贯穿检察听证全过程,承办检察官针对案件事实、证据、法律适用等问题,向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,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和误解,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。在办理邢某某民事申诉案时,申诉人对法院判决不服,多次上访。承办检察官通过听证,向申诉人详细讲解法律规定和证据规则,结合案件事实进行释法说理,最终申诉人认识到自己的诉求缺乏法律依据,当场表示接受法院判决,息诉罢访。
(二)公开宣告促息诉。对于拟不起诉、刑事申诉等案件,在听证会结束后,依法进行公开宣告,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人民监督员等参加,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。同时,通过公开宣告,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阐明检察机关作出决定的依据和理由,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。在办理黄某某诈骗拟不起诉案时,邀请听证员、侦查人员、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、被害人等,召开公开宣告会,当场宣布不起诉决定,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训诫教育。犯罪嫌疑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向被害人赔礼道歉,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,双方矛盾得到有效化解。
(三)跟踪回访促稳定。建立听证案件跟踪回访制度,对听证后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,及时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,确保矛盾纠纷彻底化解。在办理陈某某刑事申诉案时,听证后承办检察官多次对申诉人进行跟踪回访,了解其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,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。经过回访,申诉人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表示满意,未再提出申诉,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。
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、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。下一步,青龙检察院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、更强的责任担当、更实的工作举措,持续深化检察听证工作,不断提升听证质效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