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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龙县法院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

发布时间2025-04-28 08:30 来源:

为切实兑现案件当事人的胜诉权益,维护司法权威,4月24日青龙县法院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,集中清理小标的涉民生、符合“终本出清”条件的案件以及交叉执行、协同执行案件

凌晨5点40分,在执行局局长周智敏的带领下,执行干警闻令而动,按照既定执行方案亮剑出击。执行过程中,干警们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,运用多种执行手段,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措施,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
此次行动共涵盖八道河、朱杖子、凉水河等6个乡镇,共出动执行干警30余人,警车8辆,入户15户,拘传被执行人5人,张贴传票8张,主动履行5件,达成和解6件,执行完毕1件,执行到位案款15.4万元。

其中李某保申请李某霖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,法院判决李某霖一次性赔偿李某保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131572.31元,判决生效后,李某霖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。李某保申请强制执行,被执行人李某霖拒不报告财产、拒不履行判决。青龙县法院县西执行团队深入挖掘线索,实地走访。集中执行活动当天凌晨,执行干警到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拘传被执行人李某霖,面对情绪不稳定、对执行工作存在误解的李某霖,执行干警们花费五个多小时,耐心、细致解释案件执行程序和抗拒执法的法律风险,李某霖最终认识到错误,当场履行全部案款,此案得以高效、圆满执结。

下一步,青龙县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,规范执行行为,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,依法依规采取各类强制执行措施,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合法权益,让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胜诉权益及时兑现。